5月6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具有安徽地域文化特色的分级分类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
发布会现场 摄影 许梦宇
安徽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十三五”以来,全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持续完善,区域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创新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发展不断融合,以用促保成效彰显,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保护利用优秀案例。目前,安徽省连续获国务院批复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总数达到81个,中国传统村落400个,历史文化街区35片,历史建筑5945处。
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对推动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将重点通过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实现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强化重点领域保护管理、推进保护对象活化利用、持续融入城乡建设以及完善保护传承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其中,安徽省从完善省级保护传承机制、明确市县属地责任等不同层面推进保护传承管理体制建设。省及市县分别开展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保护传承方案和管理办法制定,加强保护对象全域普查、加快认定公布,不断完善各类保护名录。
同时,注重从分散保护走向协同保护,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实现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注重将中华民族悠久连续的文明历史、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代表性的建设成果纳入普查认定范围。不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红色文化遗产等各类保护对象名录。
此外,统筹协调区域整体保护。突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区域以及长江、淮河等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并充分挖掘并保护古河道、古驿道、古茶道、徽商古道、近现代交通线路等文化线路。
《实施方案》还从不同层面提出了更贴近群众生活的政策措施,如对于历史城区,要求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完善基本生活功能,形成宜居、宜业、有活力的特色城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地段等区域,要求增设“口袋公园”等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探索“微管沟”等适合狭窄街巷的市政管线建设方式。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更好服务于公众。
责任编辑:马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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