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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1-26 09:37:48 来源:安徽日报

“谢谢检察院的领导倾听我的诉求,真心帮助我们民营企业解决困难,对我从宽处理,才让我的公司现在能够恢复正常经营。”近日,宿州市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聂某某说。

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在办理聂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聂某某向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华兵提出约见申请,希望从宽处理,后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对其进行联合接待。接待中了解到聂某某已支付拖欠工资40余万元,且自愿认罪认罚,另其公司在建项目涉及600余名农民工,受疫情和案件等影响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埇桥区检察院在核实工资发放到位、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基础上,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聂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运行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基本职责,安徽省检察院深化能动履职,从2020年开始探索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转被动约见为主动约访,以解决民营企业家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

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民企服务热线等途径,提出约见检察长的申请以及说明约见检察长的事由等,相关检察院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告知约见时间及地点等。对民营企业家提出约见申请的,控申检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协调接待时间,努力实现“群众点名、有约必见”。对接待时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派员参加联合接待。接待结束后,指定专人承担联络职责,向民营企业家通报信访事项办理进度,接受民营企业家相关咨询,畅通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家联络沟通渠道。

对民营企业不能一见了之,对企业诉求不能“一交了之”。安徽省检察院对接待事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不论是分流到下级检察院,还是分流到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盘点”,督促相关办理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情况,并定期向接待检察院领导报告办理情况,便于其督导督办。

为了压紧压实责任,安徽省检察院民营办坚持每两个月对各地落实约见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布各地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的典型案事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及时指出各地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一盘棋”推进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落到实处、落到常处。

截至目前,安徽全省检察机关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共接待民营企业家1077批次1369人,其中省检察院检察长接待124批次164人,目前已全部办结,部分企业家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马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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