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刘娟 通讯员 傅元璋 邵张锋 )近日,浙江省政府发布新修订的《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的职责任务、人员管理、保障措施等做出规定。《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消防宣传员们“下队入站”对该办法进行了宣传。
在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营区内,来自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宣传员向队员们宣传解读了该《办法》具体内容,明确了社会消防组织是指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以外的其他承担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组织,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村志愿消防队等。
“我们主要承担本辖区石梁镇以及万田、九华和七里周边邻近三个乡的应急救援任务,出台该《办法》对我们加强队伍管理、提升业务能力会有较大帮助,随警出动、执勤训练、生活也更加有保障。今后我们要更加刻苦训练,为确保一方人民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副队长刘建飞介绍说。
随后,消防宣传员又来到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水桥社区微型消防站,向社区工作人员解读宣传该《办法》。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水桥社区党委书记兰小珍表示,《办法》的施行,将有效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的组织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今后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将依托微型消防站建设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辖区居民的生命安全。
接下来,衢州消防部门将按照《办法》加强对社会消防组织的实地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各支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应急救援战斗力,切实达到“救早灭小”的效果。
责任编辑:薛俊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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