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规则》自 1924 年订立以来,对国际航运和贸易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提供了一套统一的法律规范,提高了航运业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力的推动了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与发展。《海牙规则》百年来经久不衰,至今仍广泛适用,其制度设计和价值理念值得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创新立法中加以借鉴,这对于提升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进上海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8月29日,上海海事大学与南京海事法院联合主办“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创新立法暨<海牙规则>百年纪念圆桌论坛”。此次论坛借鉴百年《海牙规则》的立法视野和精神,结合我国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创新立法的实践开展学术对话。上海海事大学国家高端航运服务研究院、法学院、研究生院及海商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并获得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以及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的大力支持。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冯玥,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宋宝儒,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於世成等嘉宾,及来自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南京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东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等港航政府部门、行业机构、实务单位的60余位嘉宾出席了论坛。
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宋宝儒在致辞中表示,借鉴《海牙规则》的立法视野和精髓,共同探讨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的创新立法问题,对于提升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高运输效率,推动区域物流体系现代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在致辞中表示,南京海事法院主动回应多式联运发展海事司法需求,实施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并强化与上海海事大学等海事高校协作,加强对多式联运法律问题研讨,为破解审理难题提供智力支撑。
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教授以“借鉴<海牙规则>的务实精神,推进多式联运创新立法”为主题进行了分享。他指出,通过比较《多式联运公约》未生效的理性与务实之争、《海商法》下多式联运制度设计经验、以及《海牙规则》的立法精神,长江经济带推动多式联运的创新立法应有以下举措:一是加强责任限额标准的务实合作,各方达成一致;二是构建责任保险机制的数据库;三是运用区块链技术创新多式联运的单证制度;四是通过科技赋能,创新多式联运下的税制;五是突破未来航运科技对各类运输方式的管理壁垒。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冯玥分享了关于长江经济带集装箱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建议,提出要从提升设施联通水平、培育经营主体、强化标准规则统一等方面加强改进;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沈燕介绍了南京海事法院多式联运案件受理情况,并就如何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迟延交付责任、因货损发生区域不同导致赔偿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光辉介绍了数字化如何引领智慧联运、推动协同高效的多式联运生态的做法;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杨斌介绍了学校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中心建设的相关举措。
在圆桌会议环节,与会嘉宾分别围绕科技、规划、监管服务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的高质量发展、以及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中心的法治保障两大专题发表观点。
专家认为,近年来,上海致力于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筹建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中心。上海作为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在长三角地区制度型开放、双循环节点、创新策源地、产业发展引领与多式联运枢纽等领域,能够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与辐射带动作用。江苏则致力于充分发挥海江河联动特色优势,进一步推动水运联网、补网、强链,加快建设畅通高效的内河航道网、协同一体的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北翼、经济开放的水运物流网。
此次由上海海事大学与南京海事法院共同主办的论坛有利于推动探索上海与江苏在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协同立法、联动执法和统一司法方面的机制创新。专家表示,未来长三角地区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方面的重点举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长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组建综合立体交通服务中心,提高长江航运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通过整合水、铁、公、空等运输数据,基于航运数据搭建长江综合立体交通数据中心;三是制定长江航运绿色化和智慧化转型的行动计划;四是充分发挥高校智库作用,以高校多维度调研和多元化研究促进多式联运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
为配合落实国家及上海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上海海事大学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方面的人才培养和智库建设。学校的“多式联运组织与管理”课程被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并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长江产经智库圆桌会、长江海商法学会等大型学术活动。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水路货物运输等领域为长三角地区的政府部门提供咨政建言。
作为以航运、物流和海洋为学科专业特色的高校,上海海事大学快速响应国家、上海市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将集全校之力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中心建设。在纪念《海牙规则》百年之际,凝练《海牙规则》的立法视野及精神,共同为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的立法创新建言献策,为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创新立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为法治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贡献新的力量。
责任编辑: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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