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薛俊棋 通讯员 张佳凯)11月26日,《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衢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现场进行了法规条文解读、答记者问,部署和推进法规的宣传实施等工作。
《条例》是衢州市在2023年成功跻身全国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后的重要成果,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维护、保障与监督、附则等,重点对海绵城市建设中规划编制、土地供应、设计建造、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为衢州市全域化、系统化和规范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立足创新,重点在于提炼衢州本土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亮点:规范了一套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了海绵城市从规划、设计到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程序;设计了一套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厘清了各类海绵城市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人并明确其管理责任;建立了一套城市体检制度,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提出将海绵城市设施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并要求定期开展体检;配套了一份违法行为处罚清单,对法规明确的违法行为梳理出一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主要违法行为处罚清单,实现监督管理有抓手、有依据、有闭环。
《条例》充分凝结了衢州市多年来的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经验,并依据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际进一步提出要求。如按照《条例》规定,衢州市范围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社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系等建设项目均应贯彻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严格落实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管控指标。
接下来,衢州市将以法规发布为契机,要求住建等部门完善配套政策、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同时强化人大监督,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多种监督形式,推动法规落地生根,努力将“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推动衢州市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薛俊棋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