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薛俊棋 通讯员 周靖 )12月12日,《衢州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在发布会上,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介绍了《办法》制定的意义、主要内容、实施宣传等,还对《办法》8个方面的重要内容进行必要的解读。衢州市司法局、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围绕《办法》在各自职能方面作了介绍。之后,接受了现场记者提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衢州市的机动车数量也迅速增加,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81.31万辆(汽车61.89万辆),同比上升4.56%,停车供给矛盾日益增加。与此同时,衢州市城市停车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停车秩序不断改善,前不久,衢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衢州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建林从《办法》制定的意义、主要内容、实施宣传等方面做了介绍。
当前衢州市正聚力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制定一部停车管理的政府规章,对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有效利用停车资源、保障城市交通秩序、提高群众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制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回应民生关切,提升城市品质的内生动力。二是细化上位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三是解决实际问题,找到社会最大公约数的现实需要。
《办法》共六章44条,依次为总则、停车场管理、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停放要求、法律责任、附则。整体以规范停放为切入点,构建科学管理体系,以立法保障为着力点,巩固完善制度成果,以问题解决为落脚点,破解长期痛点难点。
政府规章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法定手段,在规范行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本《办法》与群众生活出行密切相关,下一步,要切实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这部规章,真正实现规章落地见效。一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全程做好监督提升。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敏峰对《办法》8个方面的重要内容进行必要的解读:(1)关于适用范围。(2)关于促进停车服务能力提升。(3)关于停车场管理单位、经营单位的责任。(4)关于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撤除。(5)关于停车规范:(6)关于停车收费政策。(7)关于费用支付。(8)关于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徐建勋介绍市区停车场建设实施计划和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有关情况。
目前衢州市中心城区小汽车停车泊位总计20.9万个,其中配建停车位17.9万个、路内停车位2.1万个、社会公共停车场泊位0.9万个,停车结构比例为86:10:4。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3倍,人均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0.6m。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经过多轮对选址方案的深入讨论和现场踏勘后,已成功梳理出30个具备潜力的停车场建设资源,并明确了近期将着手建设的12个重点项目。
在发布会上,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施海滨介绍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有关情况。衢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郑伟介绍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运营有关情况。
现场,记者围绕《办法》实施后,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会发生哪些变化等问题进行提问,相关部门一一给予解答。
责任编辑:薛俊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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