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和实施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制度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思骏介绍《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有关情况,衢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东升介绍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制度有关情况,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张群英,衢州市司法局局长江建新,衢州市科技局党委书记郑志成回答记者提问。
据杨思骏介绍,2024年12月18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主要内容共六章36条,着力在科创平台精准定位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围绕需求技术创新、充分激励成果转化、扎实有力服务保障等要点予以谋篇布局,主要规定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锚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明确科创平台总体定位。二是聚焦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科学精准布局建设。三是坚持需求导向为核心,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四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企业孵化产业升级。五是强化服务保障力度,注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杨思骏表示,为充分发挥《条例》对本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推动和法治保障作用,关键在于《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全覆盖做好宣传普法。二是全体系做好贯彻落实。三是全方位做好持续监督。
据悉,2024年12月17日,衢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制度的决定》,将科技创新工作增列为市、县两级“一府一委两院”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的规定内容,接受人大监督。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发布会上,王东升介绍了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制度的相关情况。一、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二、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制度的形成过程。三、关于建立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制度的意义。四、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五、关于科技创新报告制度的主要特点。科技创新工作报告制度是衢州首创,基于衢州实践需要,具有衢州地方特色。就制度本身来说,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高规格。二是成体系。三是重质效。
围绕《条例》的创新点和特色内容有哪些?还将会采取哪些措施保证这部法规顺利实施?等等问题,记者展开了提问,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张群英,衢州市司法局局长江建新,衢州市科技局党委书记郑志成回答了记者的问题。(薛俊棋 胡致远)
责任编辑:薛俊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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