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衢州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思骏就《条例》的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宣传、解读。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张群英,衢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江建新,衢州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吴耀伟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杨思骏介绍,2024年12月27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衢州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残疾人社会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本《条例》共二十九条,围绕康复服务、劳动就业、共富增收、交通出行、居家照护、文化体育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予以规范和指引,形成了一整套围绕残疾人自身需求的“全周期保障”立法规范。主要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明确残疾人社会服务概念和职责要求,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打造高水平的残疾人就业增收体系,多措并举构建就业服务支持体系,支持残疾人在网络直播等新型领域就业。三是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规定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明确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并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提供办证服务等。四是多元主体提供社会服务,形成政府、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服务体系,特别规定公共图书馆为盲人阅读和盲文打印提供服务。五是完善助残场所和服务队伍建设,刚性规定乡镇、街道至少建立一家残疾人之家,县域范围内至少建立一家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
发布会上,张群英指出《条例》从三个层面“聚焦”提升服务效能,构建起覆盖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满足多层次需求的社会服务体系。江建新表示,衢州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督促出台配套制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吴耀伟则介绍了衢州市近年来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亮点和接下来的工作重点等内容,如推进高质量残疾人就业增收、加强残疾人兜底保障、提高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供多层次特色化文体服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和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
此次《衢州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必将进一步凝聚全社会扶残助残的共识和力量,共同绘就残疾人平等参与、全面发展的温暖画卷。(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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