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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3·15”先曝装修商品 近三成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8-03-13 21:02:27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3月13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叶锡挺 通讯员 张允革 沈雁)今天下午,浙江省工商局召开3·15消费维权实务公示会,发布了首次组织的流通领域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质量抽检结果。此次抽检的是开关、插座、小型断路器、电线电缆、LED灯具等五类装修材料商品,检测结果表明,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28.2%。

  会上,浙江省工商局还启动了全省范围的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将投诉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典型案例、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潜在风险等一并纳入公示内容。

  另外,会上还启动了“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会上播放了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阿里巴巴集团三个单位率先响应这一活动精心设计创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LED灯具等5类装修材料商品不合格率28.2% 

  近期,浙江省工商局根据监管重点和消费投诉热点,首次组织流通领域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质量抽检工作。此次抽检的是开关、插座、小型断路器、电线电缆、LED灯具等五类商品。

  抽检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理念,特别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安全指标和主要性能指标进行了针对性的检验。线上包括天猫商城、淘宝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在线和一号店;线下主要是在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四地市的综合市场、专业市场(店)和商场超市等。

  经检测,209批次商品中发现不合格59批次,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28.2%。其中,开关抽检40批次,不合格13批次;插座抽检60批次,不合格8批次;小型断路器抽检36批次,不合格12批次;电线电缆抽检33批次,不合格9批次;LED灯具抽检40批次,不合格17批次。

  从结果数据来看,开关、插座和小型断路器三类商品,线上线下质量水平基本保持一致;电线电缆,线下不合格检出率10%,线上不合格检出率35%;LED灯具,线上不合格检出率10%,线下不合格检出率75%;其中,线下灯具市场内销售的LED灯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抽检主要依据国家强制性及商品明示产品标准进行检测,特别是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安全指标和主要性能指标进行了针对性的检验。其中,开关、插座两类商品,有10个产品出现“耐热”指标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的47.6%;电线电缆,“导体电阻”项目有8个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的89%;小型断路器,“短路能力”项目有11个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的89%。另外,还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LED灯的蓝光、频闪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测,所检产品此项目全部合格。

  浙江启动全省范围消费投诉公示试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的部署,浙江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消费投诉公示试点。记者从今天的公示会上了解到,目前,全省已确定11个市市本级,及桐庐、临安、安吉、海宁、诸暨、义乌、衢江、江山、开化、定海、普陀、黄岩、莲都、缙云等14个县(市、区)作为全省消费投诉公示先行试点地区。并鼓励未在试点范围的县(市、区)积极主动开展试点探索。

  开展消费投诉公示是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投诉数据进行分析和归集,以问题为导向,将投诉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典型案例、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潜在风险等向社会作公示发布。

  当前,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的重要引擎。浙江经济发达,消费活跃,与此同时消费投诉数量近年来也一直保持高位。2017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诉求77.8万件,其中消费投诉35.7万件。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开展,将对上述海量的投诉数据、案例作分析、归集和社会化利用,督促规范经营、引导放心消费,同时服务于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

  消费投诉公示的渠道包括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有影响力的网络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消费集中集聚场所的LED显示屏,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公示栏等。

  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消费投诉公示,将实现对大量日常投诉信息的社会化运用,发挥其对于规范经营行为、引导放心消费的指针作用。 

  “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开锣

  今天下午启动的还有“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该活动由省工商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共同开展。活动为期一年,以“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为主线,着重围绕诠释建设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大意义、宣传“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工作举措与成效、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与文明健康消费方式、弘扬“放心消费”先进典型和事例等方面开展。

  据悉,该活动要求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各级新闻媒体,结合“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制作、发布一批公益广告作品。各地人口密集、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显示屏、城市建筑工地封闭式围挡(围墙)、公交车车身及公交站台等也将按一定比例设置“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工商局还决定联合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大赛。各新闻媒体和广告机构创作并发布的音频、视频、平面类“放心消费在浙江”公益广告作品均可向当地广告协会报名参赛。作品征集时间截至今年12月份,并于明年三月份予以表彰奖励。

  当天的会上,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阿里巴巴集团等三个单位率先响应这一活动精心设计、创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进行了展播。

责任编辑:钟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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