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0月9日电(记者屈凌燕)记者从浙江省质监局获悉,为拓宽产品质量救济渠道,促进长三角区域质量共治,沪苏浙皖质监部门日前就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合作及共同推进区域性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工作,达成协作意向。
缺陷产品召回是企业主动担责和政府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一项先进的产品质量救济制度。近年来,沪苏浙皖质监部门在缺陷产品召回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此次根据《长三角质量发展一体化行动计划(2018—2020年)》达成的四地协作意向,旨在进一步规范缺陷产品召回行为,强化管理,加强风险预防,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据悉,根据协作意向,四地将共同推进区域性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协调各省(市)法制办,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列入2019年政府规章项目,力争四省(市)政府共同立项、联合调研、联合发布、联合实施,为长三角区域缺陷产品召回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四地将联合建立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管理平台。依托管理平台开展信息收集、快速预警、缺陷召回、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管理平台与新闻媒体的有效衔接,实现预警、召回和相关执法信息的统一发布,不断扩大缺陷产品召回的社会影响力。
此外,四地还将联合推进消费品缺陷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设、建设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和专家库、建立立法工作协调会商机制。
责任编辑:钟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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