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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发布首个五年规划 确定38项任务

发布时间:2019-02-25 14:25:36 来源:浙江在线

2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实施保障四个方面,对今后五年上海金融法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发展的38项具体任务。

《规划纲要》明确,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要坚持改革创新,发挥标杆作用,大胆先行先试,努力打造金融司法新高地。到2023年,要力争建设成为战略地位突出、司法公正高效、审判水平卓越、精英人才辈出、司法科技领先的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

《规划纲要》提出,五年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金融审判质效水平;打造金融司法品牌,增强金融审判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完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提高金融纠纷化解实效;创新智慧法院发展模式,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从六个方面,确定了今后上海金融法院发展的38项具体任务。

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的重要实践成果,对于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五年,是上海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决胜冲刺阶段,是顺利实施中央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的关键期,也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上海金融法院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及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金融司法服务保障的责任重大,《规划纲要》通过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进一步提高金融司法的战略定位和服务层级,不断完善法院工作的整体思路和布局,准确把握金融司法保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发挥司法规范引领作用,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

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还处在‘初创阶段’,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必须以强烈的使命担当,面向未来的胸怀、放眼全球的气魄,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谋划、推动金融法院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新的三项重大任务,立足于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打造中国金融司法品牌,努力形成解决金融纠纷的‘中国方案’‘上海实践’,使上海成为国际金融纠纷解决优选地,为把上海建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全球城市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焦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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