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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率先启动劳动关系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发布时间:2019-03-04 15:10:15 来源:湖州日报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即日起,湖州市在浙江省率先启动2019年劳动关系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此次行动覆盖全市7万余家企业、近80万名职工。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次要约行动的要约对象为:上年度发生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或发生过欠薪欠保情况的企业;因中美贸易摩擦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暂时受到影响的企业;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25人以上建会企业;协商主体健全但未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业或区域(含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综合性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或区域(含各类园区)。

在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时,湖州市始终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要求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把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社保按月足额缴存、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要求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把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津贴补贴、带薪休假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要求生产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把劳动安全卫生作为要约主要内容;要求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把女职工权益保护作为要约主要内容。

与此同时,湖州市还分别针对因供给侧改革、结构调整、中美贸易摩擦等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区域性集体协商的主体,制定了相应的要约主要内容。

责任编辑:焦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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