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长三角高质一体化:一半在浙一半在沪违建拆了

发布时间:2019-03-13 15:43:13 来源:上观新闻

过去一个村的“单打独斗”,变成了毗邻14个村的“抱团取暖”

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来临之际,昨天,在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下坊村和浙江省新埭镇泖河村的交界之地,两地干部群众共植“初心林”,并宣布“新枫景”沪浙毗邻党建公园开工建设。今后,这座党建公园将成为沪浙两地村民休憩交流议事的新场所,也将成为枫泾、新埭两地党建社建联动发展的新地标。

一座公园“邻居”共建共享

公园所在的土地处于两省(市)交界,其中30亩地在新埭镇泖河村,20亩在枫泾镇下坊村。此前,因为交通不便、管理困难,这里逐渐形成2米多高的垃圾堆场,给周边百姓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不过,这一问题随着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推进迎刃而解。2018年7月,枫泾镇与嘉善姚庄、惠民街道以及平湖新埭镇在共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框架下,稳步探索区域化大党建格局,枫泾镇7个村与浙江省境内的7个毗邻村结对,枫泾镇下坊村和新埭镇泖河村便是结对村之一。“沪浙双方形成了毗邻党建工作机制,以‘双委员制’为操作路径,即结对村的党组织委员相互交叉任职,突破行政边界,将党建‘神经元’接入彼此系统,以‘微操作’提高处理毗邻地区事务的速度、质量和能级,推动毗邻地区联动发展。”枫泾镇党委书记张斌介绍。

于是,两地党委首先把边界垃圾堆场整治作为两地合作破难项目共同推进,很快组建“破难小组”,倒排破难进度。眼下,两地计划投资250万元,修建连心桥、整治垃圾堆、种植绿化生态林,共建毗邻一体化的美丽家园。

违建房竟一半在浙一半在沪

实际上,“行政有边界,发展无边界”的实践成果不仅于此。同一栋违建房子,竟一半在浙江,一半在上海。在枫泾镇和嘉善县惠民街道的交界处,有一栋房子特别扎眼。之前,位于浙江的一半已整治完毕,剩下的一半则“灰头土脸”直立旷野中。

对于这栋房子,周边村民一直以为是浙江地区在上世纪90年代遗留下来的违法建筑。2018年上半年,惠民街道曙光村开启土地整治工作,“本以为工作会顺利推进,结果违建户只愿意拆除位于浙江的一半,另一半,违建户始终以我们无权管辖为由,拒绝拆违。”嘉善曙光村党总支书记查云发告诉记者,对于这个违建“肠梗阻”问题,村里也想了一些办法,但屡推不进,问题便“沉”了下来。

在确定为结对村后,带着工作任务的曙光村组织委员薛丽萍前往枫泾镇菖梧村挂职工作。在熟悉了菖梧村的工作制度和方法后,薛丽萍将曙光村遇到的问题与枫泾菖梧村党总支书记李国强进行探讨,“浙江村民在上海地区搭了违法建筑该怎么办?”李国强的一句“这不是你的事,而是我们的事,今年必须解决。”让薛丽萍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

经过调查了解,枫泾镇里发现违建房的管辖权属于团新村。于是,李国强带着薛丽萍来到枫泾镇团新村党总支书记赵永强的办公室,将房子的“陈年旧账”细细说明。“你们不来找我,我也想来找你们商量商量。”三人一拍即合。原来,居住在违建房前面的团新村村民普遍反映,房子被出租用作大理石加工,一到半夜就产生大量噪音,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最后,三方合力做通违建户的思想工作,并签订房屋拆除协议,顺利将房屋移交给团新村管理。

一条河终于用同一个名字

在枫泾镇团新村和嘉善县惠民街道曙光村的交界处,有一条贯穿沪浙的河道,在当地名气很响。团新村村民把它称为“千斤浜”,曙光村村民则把它称为“千斤湾”。“千斤浜是名符其实的断头浜。”赵永强说,“因为河水流速慢,河流的水质和周边环境都受到较大影响。”

2018年9月下旬,千斤浜一度因黑臭让人避之不及。“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整治河两岸的生猪养殖户是关键。”赵永强说,千斤浜全长不过800米,沿河有12户养殖户,河道黑臭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养殖户将猪粪直排进入河道,严重污染河道水质。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12户养殖户必须退养,可是其中5户的生猪却是浙江村民寄养在上海村民家中的。在毗邻党建的引领下,枫泾镇团新村、菖梧村,和惠民街道的惠通村、曙光村的村干部们又坐到一起。“要说生猪退养,养殖户们没有半点为难情绪,那不现实,不过在与村民们细说河道整治干净后的好处后,不少人的心结慢慢打开。”赵永强说。2018年12月底,团新村全面完成生猪退养工作。接下来,千斤浜这条断头浜将被打通,沪浙将共享一条河,共用一个名。

据介绍,“双委员制”工作开展近10个月来,将过去一个村的“单打独斗”变成了沪浙毗邻14个村的“抱团取暖”。原先,各村就像一条条“断头河”,“双委员制”工作法将这些“断头河”一一打通,支流汇成大河,自然豁然开朗。

现在,沪浙毗邻地区交叉任职的村干部,已经成为两地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双方在难点破解、亮点打造、作风建设等方面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和互相提升,让毗邻党建引领区域联动发展。

责任编辑:焦文佳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