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向首批创建单位发“动员令”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持续多年的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终于迎来“国考”。
3月23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南京召开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动员会,发出率先开展省级验收初审的动员令。
三年“播种”待“收获”
2016年2月,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公布,我省苏州市、南京秦淮区、南京江宁区、徐州贾汪区、金湖县、盐城大丰区、句容市和兴化市等8市区入选;2016年11月,第二批创建名录公布,南京市、高邮市等20家单位入选。
“全域旅游经过3年多的辛苦‘播种’,即将在文旅融合的蓬勃浪潮中迎来收获季节。”省文旅厅巡视员詹庚庆表示,经过3年多的持续推进,全域旅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从示范创建阶段进入试点示范和推广普及阶段,此时启动验收工作,是顶层设计的要求、基层的诉求,更是发展的需求。
根据文旅部关于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验收评定工作部署,各省在5月1日前完成省级初审和名单上报工作。
为何此时开展评定工作?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教授马晓龙解释说,“要对全域旅游进行再认识,其内涵是改革创新发展,解决瓶颈问题,此时创建示范区可起到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最终达到共建共享的效能。”
将“创新亮点”变成“江苏经验”
记者梳理发现,文旅部制定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标准,在设立基础1000分的同时,还设立一票否决项和200分的加分项。而“加分题”围绕的正是“创新”二字。
“不搞一个模式、不走一个路径。”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陈劲松告诉记者,首批8家创建单位均是全省全域旅游工作的先行者、探路者,各有特色、各有所长。
苏州推出的“苏州旅游线上总入口”,成为旅游公共服务创新的缩影。苏州市文旅局副局长徐伟荣介绍,通过政企紧密协作,苏州正加快打造“1+3+N”的散客服务体系。“1”是一个旅游服务总入口,包括微信、网站等线上渠道以及集散、驿站、咨询点等线下渠道;“3”是三种大众化自由行服务;“N”是指私人定制、落地自驾等附加的自由行服务。这一创新做法被吸纳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导则》。
南京江宁区制定街道园区、村庄社区、企业景区、大学校区“四区一体”的全域旅游示范创建评价细则,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徐州贾汪区以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为突破口,以生态修复为主抓手,以全域旅游引领全域经济社会,实现“五位一体”战略创新;盐城大丰区打造“三通三千工程”,为全域旅游创造便捷交通条件;兴化把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人员单列编制……
“我们始终围绕一条创建主线,即突出改革创新、注重示范实效,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产品供给品质化、旅游管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省文旅厅副调研员曹益民表示,要高质量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在全省范围内有示范效应、可复制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将一个个创新亮点做法变成一条条“江苏经验”,为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要“金字招牌”,更要共建共享
“验收,只是创建的一个环节;创建示范区,只是全域旅游工作的一个阶段。”詹庚庆强调,创建工作的核心不仅仅是要拿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这块金字招牌,更多的是要坚持全域旅游这一新的发展理念,发挥好旅游业“四两拨千斤”的综合裂变作用,实现全域全业全民的共建共享,推动全域旅游的江苏实践走在全国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最前列。
“共建共享”,也正是江苏各创建单位积极实践的方向——
南京市文旅局副局长黄琴介绍,南京秦淮区以“转角、遇见”为主题打造主客共享的小微空间,形成100处集借阅图书、旅游咨询、文创产品展销为一体的休闲空间;句容市把广场、菜场、停车场、垃圾场、厕所“四场一所”作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抓手,让市民共同参与;金湖县探索建立全域导览体系,在全城区建设多种类指示标牌……
以创建为引领,各创建单位公共设施持续优化,产业融合也在不断升级。45个村庄进入首批特色田园乡村试点阵列;选出前后两批33家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单位;出炉13条首批省级旅游风景道建设……在我省,全域旅游产品体系和发展内涵得到不断丰富。
共建,更要共享。徐州贾汪区设立苏北首家淮海乡村旅游学校、开办旅游专业合作社28家和香包合作社10家;投资6000万元的农谷大道集农耕体验、蔬果采摘、休闲度假等为一体,连接乡村旅游产业带。去年,全区农民因旅游带动人均增收3.2万元。“我们会把迎检过程,变为归纳总结、拾遗补缺、补齐短板的过程,持续推进旅游富民。”徐州贾汪区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赵震威说。
责任编辑:焦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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