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在黄山市共同签署发布了《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共同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推动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方案确定,从今年起,在长三角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力争到2022年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万家以上,消费纠纷处理率达100%,全面覆盖长三角地区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行业、新兴领域和经营场所。其中,建立“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到2022年培育无理由退货承诺线下实体店10万家,大型商超、跨省连锁、厂方直营店对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实行跨区域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同时,在长三角区域内联合推进消费维权统一热线号码、统一运行平台等,建立长三角地区缺陷产品联合召回制度,指导淘宝、天猫、携程、网易、苏宁易购等一批长三角地区电商平台开展“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创建,到2022年合计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100亿元以上。
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制定“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区域标准,到2022年建立1万个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实现消费投诉处理不出村。此外,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天长将作为“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示范区域率先领跑。 (记者 吴江海)
责任编辑:焦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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