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乡镇

全国首个《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在浙江发布

发布时间:2019-08-30 16:43:3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网

中国报道讯(特约记者夏国民 通讯员 沈雁)《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T 2219-2019)将于2019年9月19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关于乡村放心消费的省级地方标准。

在8月29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马剑平介绍,该《规范》明确要求把“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价质相符”等放心消费诚信承诺纳入“村规民约”,乡镇(街道)应建立消费维权站、放心消费教育基地和放心消费诚信联盟。

与城市相比,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几乎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消费地,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多年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不懈,破解难题。

《规范》坚持问题导向,从经营与管理、质量与安全、投诉与监督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标准形式固化,目的就是重点解决优化乡村放心消费环境、构建全省城乡一体化放心消费和维权体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放心消费城乡共建共享等问题。

据悉,该《规范》由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共同起草。

《规范》规定,乡村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建设的比率达到80%以上,承诺无理由退货单位占乡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商家80%以上,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数达到乡村区域内经营者总量的60%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综合评价结果不低于80%。

对此,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两山理念”发源地——浙江省安吉县曾在全国率先出台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用技术标准约束各方行为,其精准性是对法律法规之原则性与“粗线条”的有力补充。同样,对于放心消费这项综合性社会治理工程,尝到甜头的浙江省继续高举“标准法宝”,精准治理农村消费环境,提升农村消费安全与消费质量,助力“美丽浙江”建设。

据了解,2019年6月10日,湖州市发布了《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DB 3305/TXX—2019)市级地方标准,为省级地方标准奠定了蓝本。

责任编辑:焦文佳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