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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国家级示范村启动申报 浙江共15个名额

发布时间:2017-04-20 11:43:02 来源:浙江在线
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村尾村
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溪头村

  浙江在线杭州4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玉环 通讯员 何青峰)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浙江省共有15个名额,总数居全国第二。

  记者从通知上了解到,本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国家级示范村创建分保障基本示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三大类。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根据各地村庄数量、农村人居环境普查结果、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进展、地方各级组织推进力度等因素,确定3类示范村名额。我省共有15个名额。其中,可申报环境整治示范村6个、美丽宜居示范村9个。

  想要成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国家级示范村,需要经过层层考验。首先,全国各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将要按照要求,细化3类示范村创建具体标准,制定评审工作办法,组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逐村给出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意见。

  评选出来的省级示范村,再推荐报送,最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复核各省推荐报送的示范村名单和申报材料,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示范村名单由国家五部门联合公布,中央财政将对每个示范村安排补助资金。

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溪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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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哪些村庄具备申报资格呢?通知显示,针对每类示范的特点,要遴选出具有本地特色、符合农村实际、代表性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村。对村庄自身努力程度较高、自发投入建设发展并成效显著的村庄,遴选时可优先考虑。对建设发展中过度举债、增加农民负担,以及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干群关系不和谐的村庄,原则上不予推荐。

  记者还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申报村庄将主要从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中遴选。据悉,自2012年起,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已累计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省级试点1094个、国家级试点35个。目前全省已累计有34个村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名单,数量居全国第一。

责任编辑: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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