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教育局 施海晓
【摘要】自2012年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以来,由于我县学前教育存在底子薄、起步晚、资源缺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仍有教育资源匮乏、师资不稳定、办园质量不高等现象。本文将从政策助推、监管机制、内涵发展、师资建设等方面阐述如何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突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瓶颈,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公益优质普惠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入好园”需求。
关键词:普惠性 政策 规范 监管 内涵 师资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接受政府补助、面向大众、收费较低、质量较高,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自2012年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以来,由于我县学前教育存在底子薄、起步晚、资源缺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仍有办园行为欠佳、教师队伍不稳、办园质量不高等现象。
在省市学前教育发展三轮提升行动计划中都要求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建立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全县学前教育的主力军,因此,进一步突破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瓶颈,是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公益优质普惠发展的关键之举。
加大政策助推,实现办园思想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
一、
幼儿园发展到一定程度往往会出现“在舒服的位置上睡觉”等消极现象,我县多数普惠性民办园都有10年以上办园时间,通过政策旁敲侧击,以激发举办者积极主动的办园思想。
(一)扩充优质资源,倒逼普惠性民办园积极成长
结合三轮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台《宁海县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宁海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修订《宁海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大力扩充公办园,新建普惠性民办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并采用“两个一批”的办法,即“新建一批,停办一批” ,以此增加原普惠性民办园举办者的危机感,以免滋生“一评永逸”的思想,以促进幼儿园积极主动成长。
(二)提高准入门槛,促进普惠性民办园高起点发展
为促进普惠性民办园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2017年修订出台了《宁海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新办法重点对申报条件做了优化修改,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幼儿园总幼儿数在80人以上,办园标准达到《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三级以上要求,户外活动场地面积至少达200平方米或生均2平方米,活动室和午睡室合用面积不低于生均2平方米,若两者分设,则活动室面积不低于生均1.5平方米。
(三)构建2+1考核评估模式,促进普惠性民办园持续发展
“2”是指每学年两次动态不定期的推门查看,主要抽查教师持证率是否达标?是否实证实岗?查看幼儿伙食情况,食谱是否与中心园一致?当天伙食是否与食谱一致等硬性指标,占总评分35%;“1”是指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考核标准》,每学年结束时由教育局督导科邀请第三方对幼儿园进行的1次全面考核,包括人员配备、班额设置、环境创设、教学要求、师德师风等十二项内容,占总评分65%;2+1最终的考核结果分A、B、C三档,并与扶持经费挂钩,对于前六名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最后三名需接受相关部门约谈。2+1的动态考核模式让幼儿园档案管理更规范、课程设置更合理、教育教学更有效,不断提升了幼儿园办园质量,更好地促使幼儿园稳定持续发展。
二、完善监管机制,实现幼儿园管理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
(一)明确乡镇政府责任主体
我县基本形成了“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的监管责任,明确乡镇政府的办学责任主体。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督查管理纳入县政府对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树立全民监督意识
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向社会宣传建设普惠性民办园的意义,与社区联手发放宣传手册;并在街道、建筑等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尽可能地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使其充分认识到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社会公开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及收费标准,让全社会关注监督其办园行为以提升办园质量。
(三)完善经费监管体系
建立普惠性民办园生均经费补助机制,2017年开始,由原来的300元/生增加至600元/生。随着近几年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园扶持经费的不断加大,为举办者分担了更多的办园成本,据统计,2018年全县对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总计七百多万,近十家普惠性民办园补助资金达到35万左右,为让这笔补助经费真正用于幼儿园发展或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制定了《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办法对补助经费的使用项目、凭证依据、支付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如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先由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联合各中心园实地查看教师实际在园在岗情况,再将补助经费按规定划拨到中心园,最后由中心园转账到各普惠性民办园教师个人账户。
强化内涵发展,实现幼儿园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
三、
(一)多管齐下深入课程改革。
首先是明确课改方向。由于理念的落后及利益的驱使,部分普惠性民办园仍存有些许“小学化”倾向,2017年,教育局印发《宁海县防止和纠正民办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施方案》,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引导普惠性民办园全面使用由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幼儿园主题课程实施指导》这套教材,力求实现常态活动内容的多样性、与幼儿年龄特点的相符性。并将13家发展性考核A档的普惠性民办园同等所有公办园一起列入课改试点样本园队伍,以提高课改积极性。
再次是通过各类活动推进课改。在近几年,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大喊课改口号的背景下,很多民办园也切实感受到了课改的严峻性,但由于多数民办园师资参差不齐、缺乏引领,最终导致课改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敢“改”、不知道“怎么改”。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打开课改之路,引导其走向课改之道。如参加观摩公办幼儿园半日开放活动、课程故事讲述评比活动,开展民办园交流展示园活动,召开民办园课程改革推进会、民办园课改展示观摩会等一系列举措,帮助其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课程观、育儿观,规范我县普惠性民办园的办园行为,促使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办学水平健康良性发展。
(二) 借助公办资源优化特色发展
我县公办园实行“园本研究成果推广机制”,即一园一品展示制,以促进各园特色品牌的打造。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中心园基本都能以特色亮园,尤其是特色体育项目,在历年的省幼儿特色体育表演大会上连续数年荣获一二等奖,在全省都享有一定的声誉。多家普惠性民办园,在各公办中心园的引领辐射下,逐渐明确“优效发展”的核心理念,逐渐形成自己的园所特色。同时,每年都会开展“民办园优秀辅导单位”和“优秀辅导员”评比,以此激励中心园对下属民办园的辅导工作与辅导力度。
实施集团化办园促使点上提高
(三)
县域内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普惠性民办园(近两年考核有一个A档,有可持续发展前景并有意愿三年内上一个星级或等级;办园规模不少于六个班,幼儿园总幼儿数在150人以上;园舍条件符合《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相关规定。)通过双向选择的形式加入由县城区三大一级园引领的幼教集团,成为幼教集团联盟园。以“集团化办园”为基本模式,提升办园理念,均衡资源配置,强化内涵建设,凸显办园特色,构建合作共进机制,实现公民办同发展。集团总园和联盟园的法人、行政隶属关系、教职工人事关系等都不变,但可增挂集团联盟园牌。集团与联盟园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幼儿伙食、统一作息时间、统一保教理念。集团总园安排专人负责联盟园业务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轮岗代培、支教等形式均衡师资配备。
四、加大师资建设,实现教师幸福感从“设想”到“事实”的转变
(一)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与教职工全部签订合同,并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其中有教师资格证教师必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对持证教师与中级职称教师分别补助2800元/年与3500元/年,在同一幼儿园服务满三年的教师每年给予一定的补助;有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以上,其他人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加强进修培训力度
市级以上培训名额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县级实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培训。加强民办园园长的在职培训,通过专题学习、经验交流等引领民办园园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教育理念,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办园质量提高;重视教师研训活动,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有1次外出学习机会,园内至少组织8次研训活动,每位教师五年获得360学分(平均每年72学分)。
(三)搭建教师展示平台
组织各级各类教学业务竞赛活动,并鼓励其积极参与,如教师简笔画比赛,教师教学手册使用评比等,使普惠性民办园教师专业技能不断提升;在县教研室组织的普惠性民办园教师语言教学活动评比中,教师教学理念正悄悄地从灌输式向启发式转变,操作材料丰富,共有20多名教师获得一、二、三等奖。正是有了这些让教师展示才华的舞台,才让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得以不断成长。
通过近几年的不断摸索实践,我县普惠性民办园整体呈现良好健康的发展态势。各幼儿园办园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优化,办园行为规范有序,师资队伍相对稳定,内涵建设初具特色。目前,全县共有97所幼儿园,24所公办园,53所普惠性民办园(其中省二级7所),普惠性招生覆盖率从2017年的81%提升到了90%,近三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 已达到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监测要求。
参考文献:
1.《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137
号;
2.《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甬教基〔2016〕21号
3. 王春燕,幼儿园课程概论[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9
4. 余中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内涵及其政策价值[J]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6) 111-115
责任编辑:文佳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