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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涉嫌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案

发布时间:2020-02-06 14:09:2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夏学民 通讯员沈雁)2020年2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公开通报了近日发生在龙游县、兰溪市、杭州市的三起涉嫌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案情。同时,宣布撤销龙游县溪口农贸市场、杭州仙林苑农贸市场的“浙江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认定。

通报显示,2020年1月28日,龙游县溪口农贸市场经营户因非法销售野生动物被立案查处,市场举办者未落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2020年2月3日,杭州仙林苑农贸市场市场经营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未做到农贸市场“四个一律”的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恶劣影响。

“截至2月5日,该省农贸市场正常营业的有2032家,因场内疫情发生或涉及休市的有6家,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振华说。

据透露,目前该省农贸市场还存在问题与短板。一是农贸市场戴口罩、消毒、宣传标语、签订责任状等要求尚未100%落实。暗访显示,浙江新农都物流中心、安吉凤凰综合农贸市场、安吉县递铺镇中心农贸市场执行‘四个一律’不到位。二是农贸市场日常管理不到位,个别地方杀白鸡、杀白鸭没有吊牌,索证索票不到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计量、明码标价等问题,达不到放心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三是活禽、野生动物交易尚未彻底杜绝。

陈振华要求,浙江市场监管系统进一步建立每日必查、告知通报、信用约束、群众举报、即时报告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贸市场秩序、计量管理、质量抽检、暗访检查以及党员经营户的先锋模范作用等五项举措,压实禁绝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落实保供稳价、跟踪督办典型案件、强化信息报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等五项职责,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得更全面更细致更到位。

案件详情

一、浙江省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嫌无证销售野生黄蛤蟆销售案

2020年1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溪口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溪口农贸市场有野生黄蛤蟆销售。该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检查发现,当事人陈云鹤在溪口农贸市场39号摊位中销售黄蛤蟆。执法人员立即对其摊位和仓库进行检查,共查获野生黄蛤蟆205斤。经溯源追查,黄蛤蟆系陈云鹤从衢州市衢江区华下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专业合法养殖户处进的货,但陈云鹤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销售野生动物,同时违反了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相关规定。目前,龙游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二、浙江省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嫌违法销售黄鼠狼案

2020年2月2日10许,兰溪水亭村村民钱树春骑着电瓶车将一只纸箱带进兰溪农产品交易城。在入口体温检测时被市场管理人员发现其行为异常,逐跟随其进入市场自产自销区,在其停车打开纸箱后,发现里面竟装有一只小动物,市场管理人员立即向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举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出击,并联系市自然资源局,经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查验,认定此动物为黄鼠狼,属省重点保护动物。经法定程序后该黄鼠狼已由自然资源局放归自然。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已于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嫌违法交易活禽案

2020年1月22日,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艮山农副产品市场检查时,发现该市场内66号摊位正在进行活禽交易,现场查获活禽50只。当日该局依据《杭州市限制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经营户王春宏进行立案调查,依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对市场举办方杭州艮山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责任编辑:焦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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