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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洞头“真金白银”扶持文体旅业重振

发布时间:2020-03-16 11:21:14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乔安 报道)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正在融合中疾驰”的文体旅业被迫按下“暂停键”。为有效助力复工复产,尽快“重启”文体旅业这一经济引擎,日前,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17条以资金补贴为重要手段的针对性扶持举措,聚焦扶持文体旅产业新业态、文体旅品牌提升、市场开拓、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

针对文体旅产业新业态扶持,《意见》鼓励发展演艺产业,相关企业、组织在洞头区常态化开展各类演艺活动,可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获得100万元政策补助;支持开发结合民俗、音乐等元素的文体旅体验产品,对经认定的每个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与此同时,《意见》还明确以不同程度的资金补贴扶持文艺创作基地建设、文创产业发展、星光经济培育、海上休闲产业提升等。

在文体旅品牌培育提升方面,《意见》引导文化企业进行提档升级,鼓励打造品牌饭店、提升民宿品质,推进品牌创建提升,鼓励公益文化品牌打造;针对市场的开发拓展,《意见》鼓励拓展旅游市场、开拓特定群体市场、涉旅企业拓宽销售渠道;针对人才队伍的建设,《意见》鼓励培养文体旅服务人才,扶持发展体育组织,尤其鼓励加快导游人才队伍建设,明确已获得导游职称的每年最高可获奖励津贴6000元,而获得金牌导游、优秀导游的,最高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意见》各项政策将于2020年4月9日起施行,适用于2019年1月1日起的奖补对象,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奖补所指的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洞头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台资、外资企业也享受同等待遇,但房地产企业(项目)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行政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也不作为奖补对象。

作为全国14个海岛县之一和全国唯一一个以县域冠名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洞头区对文体旅业的“偏爱”,并非因疫灾刺激临时而起,“始终坚持文体旅融合发展,着力建设国际旅游岛”已然成为洞头念兹在兹的大事。前不久,洞头出台《关于建设洞头国际旅游岛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区旅游业增加值超25亿元,占全区GDP比重达15%以上;全区接待海内外游客超1500万人次;到2030年,成为国际休闲度假型海岛旅游目的地。3月12日召开的洞头区海洋经济暨全域旅游发展大会也宣告,洞头将掀起海洋经济和全域旅游发展热潮,推动海上花园高质量建设。

“文体旅相融相盛对洞头而言绝不仅是业内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温州市洞头区文广旅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温州地区是新冠肺炎疫情的鄂外重灾区,此时密集谋划和部署文体旅业发展,不仅是为了提振信心、共渡时艰,更长远意义在于着眼未来发展,在挑战中发现新机遇、扛起新担当,为整个区域经济稳定健康、长期向好蓄势赋能。

责任编辑: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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