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法院共新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58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件。据悉,这是近3年来浙江拒执犯罪首次出现下降趋势。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自去年5月以来,省高院实行《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持续加大对抗拒、阻碍、规避执行以及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在此基础上,今年浙江深入开展惩治拒不执行犯罪专项行动,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从严惩处。1月至10月审结的拒执案件中,对被告人给予刑事处罚511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33人、拘役23人。
坚持依法严惩的同时,全省法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对认罪悔罪、在判决前能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或相关执行依据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情节不是十分严重的拒不执行犯罪依法从宽处理。立足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各地法院创新将当事人历年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执犯罪和虚假诉讼等司法信息,全面纳入全省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融资信贷等挂钩,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惩戒。
责任编辑: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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