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当天,上海一中院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通报该院近三年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记者获悉,在网购案件纠纷中,食品案件占比高达70%,涉诉电商平台中,“淘宝”和“天猫”占比达72.7%。目前,职业索赔现象仍较为突出。
白皮书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该院共审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上诉案件187件(不含管辖权异议案件),其中,二审维持原判的有96件,调解撤诉的有56件,改判的有16件,裁定驳回、发回重审案件有19件。判决结案的112件案件中,61件即54.5%的案件支持了消费者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诉请,其中52件系涉食品案件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
白皮书反映,从涉诉电商平台看,涉及“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有158件,其中涉“淘宝”和“天猫”占比达72.7%。从涉诉标的物上看,网购内容囊括了食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服装、家用电器等,其中网购食品案件131件,占比高达70%,食品案件中又以涉进口食品案件居多,共89件。从涉诉主体看,同一原告提起5件以上案件的占比达44.4%,反映在网购合同纠纷案件中,“职业索赔”现象仍较为突出。
白皮书分析指出,现阶段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存在四大特点,一是涉诉主体特定化,“职业索赔”仍频发。二是涉诉标的物集中,诉讼理由类型化。三是结案方式多样化,调撤结案占比高。四是责任主体单一化,平台责任认定少。
白皮书显示,上海一中院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当下存在二手商品网购纠纷案件审理难点较为集中、网购食品适用惩罚性赔偿仍应个案平衡、涉“职业索赔”裁判标准仍需审慎考量、电商平台监管责任尚需强化等问题。对此,该院逐一提出了倾向性处理意见。
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孙军表示,未来,上海一中院将在继续深化已有工作举措的基础上,通过涉电商平台案例宣传、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互通、积极推进行业规范共商等措施,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推动落实电商平台法定义务;通过加强与监管部门等的多方联动,推动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调解,加强多方主体案件信息共建共享等方式,努力推进多方联动监管,构建网络共治格局,共同推进建设健康有序的网络购物市场环境。(记者 刘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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