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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健全干部人事处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

发布时间:2020-11-24 15:09:33 来源:人民网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强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选育管用”环节9条措施,全面提升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打造坚强有力政治机关提供组织保证。

把握要求标准,确保选优配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将“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选配干部人事处长的第一位要求,加强政治把关和“政治体检”,明确实行“一票否决”的5种情形,突出关键岗位关键配备、重点岗位重点培养。加强对干部人事处长选配的审核把关,部门党组(党委)动议调整干部人事处长,要求在领导班子一定范围内充分沟通酝酿,并听取省委组织部意见。干部人事处长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及时配备,原则上空缺不得超过3个月。深入实施任前考察,实行“凡任四必”,严格落实任免备案制度。

聚焦素质提升,加大培育力度

将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处长作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纳入组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选派干部人事处长参加组工干部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组工业务培训、品行作风教育。坚持把提升专业能力素质作为加强干部人事处长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举办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处长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适时选派干部人事处长参加省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对新任职干部人事处长,一般任职1年内安排参加1次干部人事业务培训。注重选派干部人事处长参与综合考核、干部考察、巡视巡查、专项督导、专题调研等工作,帮助提升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群众工作等能力本领。

坚持落细落实,强化日常监督

加大对干部人事处长履职情况的动态考核力度,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和工作报告制度,省委组织部通过考察考核、专题调研、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年度履职情况及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近距离观察了解现实表现,在比较印证中准确评判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干部人事处长实行专职配备,原则上任职2年内不作调整,除合署办公的,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严格日常监督,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干部人事处长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在省委巡视、考察考核、“一报告两评议”中发现存在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的,对负有直接监督检查责任的干部人事处长追究责任,对不胜任现职的及时调整岗位。

注重严管厚爱,加强管理使用

推动部门党组(党委)把干部人事处长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拔重用。省委组织部与部门党组(党委)共同建立干部人事处长信息库、人选储备库,有序推进调整,加强梯队建设。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与干部人事处长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支持干部人事处长开展工作,注重保护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干部人事处长。注意发现和宣传优秀干部人事处长,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郁 芬)

责任编辑: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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