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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杭商院志愿者带着《民法典》进社区

发布时间:2020-12-04 17:08:2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苏礼彬 报道 通讯员 何盈盈 季佳圆)“叔叔阿姨,请听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能不能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能不能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持人的话音刚落,一位老人举起了手。“这个问题,我知道,居住权不能转让,但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可以出租。”“不对不对,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能出租。”另一位村民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大家讨论地热火朝天。

这一幕发生在浙江桐庐县城南街道会议室里,一百多位村民坐在一起专注地观看志愿者们带来的小品《最爱的人》、《备考》,他们时不时发出感慨:“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就明白了。”

为弘扬法制精神,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经法学院学生法学党支部的志愿者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来到桐庐县城南街道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作为法学专业学生,我们希望让宪法走近人民群众、走进日常生活,让尊崇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全社会成为习惯、成为自觉。”志愿者林渊博说道。

活动开始,志愿者们将穿插着各类热搜法律知识点的小品进行表演,这一形式让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浸润民心。

“都没人回来看看我这个老婆子了,这周遭的人也不待见我……”

“阿姨,我来了,我带着‘好东西’来看您了!”

“干女儿,你比我养大的那两个‘白眼狼好多了’。”

“妈,她让你买了一堆保健品,这是在骗你钱啊,都骗了五千了,骗你就算了,你怎么还去骗别的老太太啊?”

“妈,对不起,我和妹妹一定常回家!”

这个名为《最爱的人》的小品剧讲述的是:无良商家利用老人的孤独感精心编织骗局,忽悠老人花大价钱去买所谓的‘保健品’,而老人也觉得自己是拿钱买了一份“照顾”。志愿者们分别扮演了儿子、女儿、街道工作人员等角色,用生动鲜活的方式演绎了家庭在人伦情感与法律制度间的价值冲突。

“谢谢姑妈让我住在这儿,给我勤工俭学的机会。”

“这物业服务也太差了,这么吵!隔音效果如此之差,没有人来管的吗?”

“住你姑妈家,居住权有吗?合同有吗?没有的话,你们也是扰民。”

“别怕,姑妈家你们踏实住,合同都给你们备好嘞!”

名为《备考》的小品将新增《民法典》的居住权以及物业公司相关管理条例融入其中,不讲拗口的“法言法语“,从充满烟火气息的百姓生活入手找到契合点,讲人民群众能听懂的话,演人民群众能看懂的普法剧。

“小品由我院法学系学生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改编,我们提倡的普法是讲人民群众能听懂的‘法律’,通过这一形式,让法律入脑入心,更让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这与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吕静说道。

为了更深刻地进行科普,节目展示后,志愿者们更加细致地解释了小品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并为到场的村民进行疑难解答。“能把书本上的知识搬进社区,帮助村民们协调邻里问题,我觉得自己的专业学习更有意义了。”志愿者赵尹笑着说。

普法的最后的一公里,请让我走向你。据悉,浙商大杭商院经法学院积极参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将农村文化礼堂“变身”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更为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增添青春活力。未来,学院还将继续组织学生与城南街道的24个村和社区结对,将普法活动直接送到村里、送到网格里,送到有需要的人士家里。

责任编辑: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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