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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举报人协助法院追回执行款获悬赏金5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0-12-11 10:42:0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杭州12月9日电(记者吴帅帅)通过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近日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530余万元执行款。通过执行悬赏机制,该举报人也获得了执行到位款项的10%,即53万余元作为悬赏金奖励。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经法院调查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案件于2017年9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充分实现胜诉权益,申请执行人张某根据执行悬赏机制,承诺将执行到位款项的10%作为悬赏金奖励线索举报人。

据了解,执行悬赏是一项财产调查措施。申请执行人遇到通过现有查控手段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案件,可书面申请,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有关线索,申请人承诺对提供有关线索并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举报人给予一定数额悬赏金。

司法实务中,通过采取悬赏执行,鼓励知情人积极提供有效线索,能够有效帮助法院成功执行,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0年5月14日,安吉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对上述被执行人的执行悬赏公告。

近日,举报人致电安吉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某市有到期债权约1500万元,并提供相关材料。安吉县人民法院通过此线索,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首期执行款530余万元。

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组织下,举报人已领取该院首笔执行悬赏金53.347万元。

责任编辑:焦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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