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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个环境资源法庭今日正式亮相

发布时间:2020-12-16 17:30:44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曹俊杰 报道 通讯员 方俊勇 杨奇 杨波)红绸巾落下来,掌声也响起来。12月16日,淳安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浙江省首家以人民法庭建制的环境资源法庭,今后将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提供全面司法保障。在此前两年试点中,淳安已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33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75件、行政案件49件。

淳安县是浙江省地域面积最大的县,县域总面积442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76.9%(含湖面),既是全国最大的森林公园,而且也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长三角战略性水资源储备地。近年来,随着淳安成为浙江省首个特别生态功能区、千岛湖配供水工程投入使用,生态保护日益渴求更多司法保障。为此,淳安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在杭州地区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集中管辖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

“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解决了案件多个业务庭审理、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不统一等问题,有利于归口统一管理,实行专业化审判,从而优质高效审结一大批包括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猎捕等一批具有地域特点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环境资源法庭法官余秀玲说,今天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的揭牌成立,是淳安在环资审判和“三审合一”基础上,结合生态特区建设实际,不断探索创新的新成果。

两年来,淳安县人民法院除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能,也在健全完善环境资源系统性保护机制和助力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上开展许多探索。比如,联合渔业、林业、水利、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出台会议纪要,制定刑事司法与环境执法实施细则,实现办案有机衔接、信息常态共享,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同时,还坚持严厉打击犯罪和紧抓生态修复并重,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目标。“前不久,我们审结了一起盗挖生态公益林中保护植物的案件,14名被告人除了需要支付金钱用于被破坏林木资源的修复外,还需要将盗挖植物移植到制定地点,用以劳役代偿的方式实现赔偿。”余秀玲告诉记者。

此次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的挂牌,也为司法改革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创新和探索平台。出席揭牌仪式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说,希望在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淳安能继续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三审合一”探索革新等工作中走在前列、发挥引领,积累更多有创新、可借鉴、能推广、富实效的淳安经验。

责任编辑: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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