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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把好巡察档案管理“三道关”

发布时间:2020-12-17 12:11:0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勇 报道 通讯员 陈丽丽)巡察档案承载着巡察记录、巡察凭证、巡察成果等重要信息,是巡察工作的集中展现。近年来,路桥区委巡察办认真落实巡察档案管理要求,通过严把入口关、分类关和管理关,不断提升巡察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截止目前,共完成整理归档巡察档案726卷。

有条不紊,严格档案“入口关”

在每一轮巡察前,开展档案业务专题培训,要求各巡察组把档案工作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专人做好巡察资料留痕,在巡察准备、了解、报告等环节全面收集档案资料。在每一轮巡察工作结束之后,各巡察组按规定签订“零持有”报告,由档案管理专员将巡察过程的所有资料全部移交巡察办。巡察办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专人接收资料,严格审核,同时将声像、照片、电子文件等档案也纳入收集整理的范围,确保入档资料真实、全面、准确,保障巡察成效有理可依、有据可循。

细致规范,严格档案“分类关”

按照分类科学、范围明确、检索快捷的原则,充分结合巡察工作问题底稿制度,探索实行分步整理法。即:将按照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6个环节,对巡察原始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分轮次、分组别、分单位、按顺序将资料整理装订,立卷建档,封闭保存。分别形成综合卷、调查卷、移交卷、整改卷目录清单、装订汇编成卷。在归档立卷过程中,既客观地反映巡察工作全过程,做到问题可追、整改见效,又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供真实客观依据。

依法依规,严格档案“管理关”

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巡察办依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路桥巡察实际,制定出台《路桥区委巡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巡察档案工作机构人员职责、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管理等方面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巡察档案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高效。

“巡察档案资料整理是巡察工作的重要一环,巡察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对区委巡察决策部署、巡察流程管理、巡察成果运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化巡察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挖掘档案资源,不断提高利用水平,提供更高质量的档案资料。”路桥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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