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帆)日前,环保部通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截至今年6月底,长江经济带11省(市)126个地市中,有40地市未完成清理整治环境违法问题。
同时,环境保护部专门印发通报,指出自2016年5月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浙江完成全部清理整治任务;安徽、湖南、湖北三省清理整治任务完成比例分别达97%、86.3%和85.5%;其他7省(市)任务完成比例在25%~85%之间。
环保部对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排查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浙江省及安徽芜湖等53个地市(区)予以通报表扬。与此同时,贵州黔西南、四川宜宾、上海松江等40个地市(区)尚未完成问题整治,需要加大力度。
2016年5月,环保部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督促各地政府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据统计,长江经济带11省(市)126个地市共排查319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累计排查上报环境违法问题490个。截至今年6月底,已完成问题整改383个,占全部问题的78.2%。
目前,各地仍有107个环境违法问题未完成清理整治,分布在10省市的40个市、州、区:
四川省30个、贵州省24个、江苏省12个、湖南省11个、江西省6个、湖北省9个、上海市6个、重庆市4个、云南省4个、安徽省1个。
责任编辑:钟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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