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技术……每一个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都迫切需要资金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
“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动力何来?
安徽在全国首创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按照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市场逻辑,创新以金融服务优先权为基础的跨周期风险收益动态平衡解决方案,从机制上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科技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
最近,安徽推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2.0版本,更大范围继续探索开展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战略合作。
近百家金融机构加入
“有了资金保障,我们更有底气加大研发投入,抢抓市场机遇。”安徽省阿尔法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成立初期,营收较少,又缺少抵押资产,融资比较难。当时,徽商银行引入担保公司,为我们发放一笔300万元的贷款。”
创新产品、开拓市场、采购原材料……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增长。
早介入,长陪伴。今年4月,徽商银行与阿尔法汽车签订了3年期6000万元“共同成长计划”意向授信合作。“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我行承诺未来给予企业多元化金融供给,并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申请随用额度;企业则承诺给予我行未来结算服务、贷款服务优先权。”徽商银行科创金融部总经理助理黄夕岗介绍。
所谓“共同成长计划”,是指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由银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署“贷款合同+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企业可在更长期限、更高额度、更低成本内获得稳定融资支持以及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签约银行享有结算服务、债券承销、股权投资等优先权,通过银企联动合作,让双方共同分享企业未来成长收益,打消银行不愿贷的顾虑。
去年6月底,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牵头创新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
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金融研究处处长季军表示,推出“共同成长计划”,正是为了解决科创信贷风险收益不匹配的主要矛盾,满足科创企业在初创期和成长期的融资需求。截至今年6月末,近百家金融机构加入“计划”,签约企业突破1万户,贷款余额达到1493亿元。
季军认为,相较于传统信贷模式,“共同成长计划”实践效果呈现“五个增加”特点:
——贷款期限增加,户均协议期限达2.8年,切实满足初创期企业中长期融资需求。
——贷款额度增加,户均授信金额突破2800万元,部分企业授信额度放大约3倍。
——利率弹性增加,采用“远期共赢”利率定价,前期参照LPR的最优贷款利率,后期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执行远期利率,减轻企业早期融资负担。
——企业价值增加,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双向推送,为企业品牌价值赋能。
——共享合作增加,搭建信贷、股权、保险、担保支持企业发展的合作平台,有效提升科技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不限于银企两方
工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负责人介绍,该行与合肥孪生宇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5年期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未来企业成长后向银行让渡“认股权”“资金优先存放权”等权利,银行为其提供纯信用贷款,以“相伴成长”的理念持续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
“截至今年6月末,我行‘共同成长计划’累计签约企业户数2229户,投放金额337.1亿元。”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张朋能介绍,该行不断深化与科技企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合作,将通过“债权+股权”“当期+未来”组合,形成共伴成长的银企共赢局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共同成长”并不限于银企两方,而是强调银企、部门、政策、业态“四个联动”的“大成长”理念。
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配套设立“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和再贴现专项额度合计80亿元,定向提供低成本央行资金支持。
“我们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产业政策联动的同时,坚持部门联动,宣介科技金融新理念赋能发展。”季军介绍,安徽省科创金融改革领导协调小组成立科技、工信、金融等跨部门工作专班,建立“共同成长计划培育主体库”,目前已发布三批推荐企业名单,涵盖6000多家科技企业,引导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通过月度监测、推荐名单、银企对接、宣传培训、制定标准等方式宣传普及科技金融新理念。
科技创新不确定性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更需要“耐心资本”支持。
“在发挥银行信贷主力作用的同时,引导股权、担保、保险等多业态加入‘共同成长计划’,推动构建‘股贷债保担’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季军表示,鼓励银行机构和股权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推进银行、股权机构和企业开展多元化战略合作,营造科技与金融融合共生的发展生态。
“共同成长计划”也在“成长”
近日,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联合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推动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提质扩面的通知》,通过实施“共同成长计划+”专项行动,着重在股权投资优先权可交易可变现、多业态共享合作、支持科技人才、加强履约保障等方面推深做实。
“为了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为契机,推进‘共同成长计划’主动对接‘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新模式,支持银行机构针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先进技术、专利等,创新开发‘成果转化贷’等信贷产品,推动金融资源投向科技成果赋权和转化项目。”季军介绍。
《通知》提出,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方式深化投贷联动业务,推动“共同成长计划”中的股权投资优先权等远期权益可变现;引导银行机构多签署包含股权投资优先权、认股选择权等战略合作协议,鼓励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科创企业三方达成认股选择权合作意向,委托股权投资机构通过行权、转让或企业股东回购认股选择权等方式退出。
同时,升级“共同成长计划”战略合作协议,细化、分类设置认股选择权选项,针对重点科创企业,进一步明确认股份额、行权时间、行权价格、行权期限、回购价格等;积极支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申请开展认股权业务试点,推动“共同成长计划”项下的认股权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登记交易。
在促进金融与人才良性循环方面,针对承诺在合作期限内保持稳定的核心技术和管理团队,创新“选择权贷款”“银投联贷”等产品,探索通过未来收益权、员工持股、股权回购等方式,分享企业成长期的股权增值收益,促进科技人才分享共同成长收益,实现科技人才及其领军创办的科创企业公私业务联动。
“我们将不断深化区域金融改革,以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为抓手,高水平建设合肥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在更大范围继续探索开展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战略合作,加快构建‘科技—产业—金融—人才’良性循环的科技金融生态。”季军说。
责任编辑:马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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