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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下月实施 杭州交警:戴好头盔再出发

发布时间:2019-03-26 16:51:56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杭州3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沐子 朱骅超 通讯员 金鹏 谢晓颖)3月25日,在杭州江干区庆春东路与新塘路口的江干交警大队采荷中队现场教育点,市民们一大早就排起了长队,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截至25日,全市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1405975辆。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交警部门将依据新国标查验车辆,并开展专项行动,对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不符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罚款。其中,当超标电动自行车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可以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驾驶者有机动车驾驶证但无摩托车驾驶证,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目前,杭州市在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下沙、景区共有64个派出所上牌点和32个交警上牌点。集中备案登记工作从2018年12月20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所有备案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杭州交警特别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12岁以下儿童可以带)。

责任编辑:焦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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