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安徽文明网、中安新闻客户端讯“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而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
“失信惩戒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让全社会依法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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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上午,安徽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通过开展信用修复,普及政策法规和诚信知识,激励有轻微失信的市场主体改过自新、诚信经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目前已审核通过192家企业申请信用修复。
累计有7.8万名“老赖”被曝光2.8万人次被限制坐高铁
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社会发展之基。古往今来就有“民无信则不立,商无信则不兴,国无信则不威”的言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委、省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工程,列入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各地各部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信用安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据统计,自省高院与省信用联社协调实现网络查询以来,全省已累计曝光7.8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9万人次被限制高消费,18.6万人次被限制乘坐飞机,2.8万人次被限制乘坐高铁,1.2万名老赖主动履行金额达11.23亿元,营造了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良好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和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两年专门致函省政府,对我省信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2018年,国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第三方评估我省居全国首位;今年8月,合肥、淮北、芜湖、安庆4市入选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入选城市数量居全国第一;截至7月末,我省8市信用监测排名进入全国前50,总数居全国第一。
无主观故意的轻微或一般失信行为才可以申请退出黑名单
“现在有不少失信主体的失信行为确实没有主观故意,而且绝大多数有纠正失信行为、诚信守法经营的强烈意愿。”。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德志表示,失信惩戒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让全社会依法守信
据悉,实施信用修复的过程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要在失信主体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履行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诚信教育主动做出守信承诺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失信主体要依法依规向做出行政决定、失信惩戒决定的职能部门提起修复申请,提交信用修复所需材料,相关部门严格按程序予以确认;信用修复主要是针对无主观故意的轻微或一般失信行为,失信主体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并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才可以按程序申请退出“黑名单”。
需要强调的是,涉及特别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是不能退出“黑名单”的。
于德志表示,目前我省已审核通过192家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完善信用修复的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纠错复活”。(记者 顾继月)
责任编辑:焦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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