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之下,约好的庭审还能开么?”对于法院人来说,这个春天,考题突如其来。近两个月里,交通出行不便,人员流动停滞,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的全流程工作需要找到破解难题的方法,疫情或许正是一个契机。
“要坚定不移用改革思维和科技手段破解工作难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提出,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及时规范高效开展在线诉讼活动,让更多矛盾纠纷在网上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需求。
大江东工作室好奇,向来重视以“智”取胜的上海,这一回做得如何?
上海闵行区法院在线庭审上海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涉刑案。 图自中国庭审公开网
每一个流程严谨,才能保证审判公正
“第一次开庭就是在线庭审,会不会搞砸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肖伽琦刚得知要做“线上书记员”,最初的反应是紧张。
线上庭审,法官、当事人、律师均不在同一空间,要让流程严肃有序,开庭前准备需要花更多精力。
为当事人和律师准备在线庭审使用手册、寄出传票标明在线庭审、和技术部门提前对接调试系统……向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征求意见时,小肖发现,他们都同意得很爽快,“一个律师在新疆,听说案件是网上审,还很感谢。”
开庭那天,一面屏幕连接4个地方,虽不在法庭上现场审理,流程并无差别。审判长宣布开庭,3名代理律师同时站起,以示对法庭的尊重,律师们隔着屏幕轮番发言辩论,也与在法庭表现无异。
“各位请在屏幕上点击刷新笔录的按钮查看,如有差错或遗漏,提出更正或者补充,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笔录的按钮,进行电子签名。”审判结束,审判长代表合议庭,向连线的3名律师表示感谢,肖伽琦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与小肖初次“试水”的紧张相比,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周泉泉已是轻车熟路。光2月份,她个人就参与了近20起案件的线上审判。
2月4日,上海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庭在线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金文斌摄
“原告在苏州,被告在广州,诉讼金额只有7000块。”周泉泉说,审过的案件中,很多与网络服务有关,如预定机票酒店、网络购物……“非疫情期间,我们也鼓励当事双方线上庭审,节省诉讼成本。”
上海长宁法院2018年1月设立上海首家互联网审判庭,探索互联网空间治理和诉讼规则,开展互联网民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理,率先试点、推动打造上海统一的“全流程在线”互联网诉讼平台。到2019年底,两年来,该院互联网审判庭累计收案2869件,结案2913件,平均审理天数仅38天。
在周泉泉看来,在线庭审必须规范,严格落实常规庭审要求的全部法律程序,“比如补充举证功能,通过这个模块,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补充的证据可实现当庭在线上传”,可以展示给所有当事方看,同时也可以发表意见。诉讼参与人的签名环节,使用数字签名,但所有庭审记录都可当庭查阅,有遗漏均可提出质疑。“探索在线庭审,有一个基本原则,尽量在便捷性上做加法,但在庭审程序和威严性方面不做减法,保证每一个流程的严谨,才能充分保障在线审判公正性。”周泉泉说。
在线庭审方便,前提是尊重当事人意愿
去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印发,作为《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贯彻实施,是这五年人民法院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中特别强调要建设现代化法院的应用体系,明确要求有序扩大电子诉讼覆盖范围,充分利用我国移动互联网普及应用先发优势,提升电子诉讼在法院的覆盖范围、适用比例和应用水平,逐步实现在线立案、在线缴费、电子送达三类应用覆盖全国。
新冠疫情的到来,将这个五年目标变成现实要求。
2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告宣布,上海全市法院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式。诉讼参与人及其代理人需要联系法官、查询案件、网上立案、办理调解、申请延期开庭及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统一通过上海高院网站、上海市“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栏目、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程序等网络渠道办理,不方便网上办理的,将立案和信访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上海移动微法院应用页面。 图自上海高院网站
根据上海高院统计,今年2月,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23万件,同比上升88%;在线受理其他各类诉讼服务申请10.39万件次,其中申请网上缴费、联系法官、查询个案等各类诉讼服务5.3万件次,发送通知缴费短信1.38万条,4833名当事人通过缴费链接在线完成诉讼费缴纳;上海全市法院完成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共2237件。
“这一个月,是对上海法院网上诉讼服务的考验,也是进一步全面推行网上诉讼服务的契机,”上海高院立案庭庭长吴耀君说,“我们将继续加强专项培训,逐步引导树立网上办案优先理念,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服务。”
疫情使网络成为群众寻求法院服务主渠道,也推动法院与其他法律主体有更密切合作。上海高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网上诉讼服务的通知》,明确全市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依托上海法院在线庭审系统,远程组织网上庭审,满足诉讼便利性,也充分保障网上庭审的规范性、安全性。
作为司法裁判机关,严谨是生命线,在线庭审再方便,也要建立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
这份通知同样强调,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或者一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表示不同意且有正当理由,双方当事人均不具备参与在线庭审的技术条件和能力以及需要现场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情形的案件和案情重大复杂以及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均不得适用网上庭审。
疫情期间的办案经验,为未来凝结法院智慧
与在线立案、在线审判相比,法院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执行,在线进行似乎颇有难度,查封、拘留、“限高”……每一项都少不了到处跑。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了7年多的法官崔宁就说,“两三天出一次差,不是在执行现场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
疫情面前,出行严重受限,执行更加考验法院智慧。
崔宁所在的上海松江法院,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8年度公共安全专项(司法专题)“全流程管控的精细化执行技术及装备研究”项目的示范应用法院,此前,这家法院对在线执行就有许多探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流程。
借助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可根据法院的电子化申请执行材料,查控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通过移动微执行软件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沟通,执行互动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自动生成电子档案回传法院归档。
崔宁通过执行移动办案平台与申请人联络沟通。 张愉欣摄
崔宁最近办理的一起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为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员工,因工负伤,造成七级伤残。经劳动仲裁部门裁决,被执行人应当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3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他在安徽老家,按原规定,要到上海做笔录和书面材料。”崔宁说。而办案中,当事人通过微信登录上海法院微执行系统,做完身份验证,自动关联到他的案子。崔宁介绍,系统运用区块链技术,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的每一句对话都被记录上链,不可更改,“保证执行工作每一步都有记录、可查询,保证公正性。”
2月5日,崔宁通过系统“执行互动”功能与王某谈话,确认被执行人已经付款,法院随即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措施,完成电子归档。一次都没出门,前后一个月,案件即执行完毕。
“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促进语音识别、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等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运用,有序扩大电子诉讼覆盖范围,推动实现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对标最高人民法院《意见》要求,疫情期间办案经验不仅是总结,更是对一个司法审判新时代的展望。
责任编辑: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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