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0日从合肥市水务局获悉,该市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以水质目标为问题导向,开展市级河流河长制专项调度,要求各级河湖长压实履职责任,强化河长制问题整治。
合肥市1号总河长令完善了考核监督机制,决定对连续3个月在市级河湖长制暗访工作排名末位、国考断面连续数月不达标或由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指定的市级河流流域内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会议调度、现场调度或不超过15天下沉集中式调度,并会同流域内属地政府共同发现河长制问题。
据悉,市级河流河长制专项调度内容包含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情况、流域内整治项目推进情况、入河排口整治情况、河道岸线及河面管理、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河湖长履职情况等六大方面内容。在治理时,该市将建立问题清单,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记者 王弘毅 通讯员 谢国祥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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