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任印鹏 报道)城市的噪声水平,与百姓生活质量和健康息息相关。
“早上被渣土车吵醒,完全无法睡个安稳觉。”
“完全不考虑上夜班的人。”
这是当下居民最烦心的反馈。
近些年研究表明,过度暴露在噪声污染中,不仅会影响心理健康,也会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
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设工程遍地开花,大城市路网复杂,高峰期交通比较拥堵,各种噪声与喇叭声交织……噪声产生的环节多、瞬时性强,取证频率少、难监管,忽略了日常监测反馈在噪声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噪声监测脱离常态化。在经济日报8月1日发文《深圳一小区施工噪声污染住户获赔:“我想静静”不该成奢望》反映,我国对城市功能区的声环境监测一年只有4次,区域声环境、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每年进行一次昼间监测,夜间监测每5年才开展一次。监测频率低,日常噪声污染水平难以准确衡量。如果能将噪声污染监测像空气质量监测一样常态化,将有利于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噪声监测次数太少,明显忽略了民众生活对噪声产生的反应,也反映目前监管部门对噪声摸排的现状,无法对噪声污染治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同时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权力的分化,让噪声监管很难形成合力,多部门在面对噪音投诉案件时,对噪声过于划分,使之成为“烫手的山芋”。遇到具体问题时,各部门往往相互推诿,没有把噪声污染当回事去认真处理,也会让群众对环境治理的体验过程产生消极体验。
一些地方的做法是由环保、公安、城管部门三家分类负责。环保局主要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遇到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热线电话投诉;公安局负责机动车辆、社会生活噪声、室内装修等扰民行为,遇到噪音扰民可拨打110投诉;城管局则是取缔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从源头消除噪声污染。
主管部门多,多头管理,好似‘九龙治水’,就会存在分管部门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多部门联合执法时,因为条块分割、管理分散,管理的有效性也不会显露。噪声污染与污染实质有所区别,由于其特有的暂时性或瞬时性,会使管理部门难以搜集证据,无法精准执法。
面对噪声管理,科学指导也是城市管理者的重大考题,难以解决社会发展与居民精神需求之间的矛盾,造成部分居民生活秩序短时的混乱,反映了噪声管理前瞻性不足,保障要素缺乏。如“杭州网”4月4日发文《西湖降噪管理实行快三个月,有人说快乐少了!网友纷纷来支招》提到,“景区是一个公共区域,而不是一个表演场合。”水域管理处副主任朱华杰说,我们想从某种程度上,让大家有一个标准,就是以前是谁比谁声音响,现在是希望能做到,谁比谁的声音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人人为杭州加分。朱华杰说,经过三个月的磨合,不管是游客,还是我们的市民,大家对噪声分贝仪也逐步得到了认可。
目前来说加大对城市噪声的监测力度是明智之举,实施重点区域监测,安装监测仪器,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反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监管职能,对噪声投诉精准化解决。同时要实现对噪声的转移,比如,设计城市发展规划时合理考虑环境布局,实现“闹静分开”。要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城市的静谧所带来的安稳。
责任编辑:马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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